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在职务犯罪中,什么情况被认为是滥用职权?

2021-01-03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滥用职权是指以职权为工具,超越职权范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使用公款,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徇私舞弊,违规批准、变相批准或者不批准用人、承揽工程、采购物资等;违规处理案件,徇私舞弊,包庇纵容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公务员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第六十二条:国有企业的职工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总之,公职人员在职务犯罪中滥用职权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