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住院治疗过程记录、伤者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在鉴定时,应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鉴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也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可以由当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如:若尚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请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2. 伤残鉴定委托书(可由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
3. 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光片和CT等相关诊断报告;
4. 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注意哪些?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当事人没有鉴定所的相关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当事人自行选择相关鉴定机构。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委托,应当交由交警委托。(现实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律所、法院委托)。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和救助伤者的康复具有重要作用。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及时收集证据: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以便为评定提供依据。
2. 确定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在伤者治疗终结、稳定后进行,以免影响伤者的恢复。
3. 认真查看伤情:评定人员应仔细查看伤者的伤情,包括皮肤、软组织、骨骼、关节等,以便确定伤残等级。
4. 综合评定伤情:评定人员应根据伤者的伤情程度、治疗情况等综合评定伤残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5. 出具评定结论:评定人员应出具详细的评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治疗措施、康复建议等,并应签字确认。
6. 告知伤者:评定结束后,评定人员应将评定结论告知伤者,并根据伤者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
总之,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过程中,评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定,为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和伤者的康复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住院治疗过程记录、伤者个人身份证明等。最好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在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注意避免拖延时间或影响权利的保护。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也可以向交警部门或律师所进行咨询。如财产损失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则不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委托,应当交由交警委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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