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知情拉了危货怎么处罚?

2020-07-05 来源:步旅网

停运并罚款。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解释并出具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果确实不知情而且法律也不能推定为知情,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嫌犯罪。主观条件不符合就不会构罪,在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明知”,所以司机应当知道自己拉的是违禁品才会构罪。危险品运输,不能用普通货车,需要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具体处罚要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具体处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如下:

1、企业因生产需要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按照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路和空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各项规定办理。

2、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3、企业、事业单位对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4、企业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厂内运输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如下: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如若发现装载危险物品,应立即报警处理,说明缘由,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