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兵不是强制性的,可以选择不去。但服兵役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国政策鼓励每位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服兵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