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等等。
一、强买强卖能起诉吗
能够起诉,如果是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进行强买强卖的,只要涉及造成被强迫人轻微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或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二千元以上的,或强迫他人进行交易次数在三次以上或人数在三人以上,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或金额在两千以上的,强迫别人购买伪劣产品金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一千元以上的,应当予立案。
二、强迫交易金额如何认定
强迫交易金额的认定有以下几点: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
2、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3、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
4、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行为是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三、强迫劳动罪可以怎样量刑?
构成强迫劳动者的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交易的表现形式有: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