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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区别

2023-07-27 来源:步旅网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主要有三点区别。首先因收养关系而成立的是养父母子女关系,因生父母再再嫁或者再娶而成立的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其次,养父母从收养成立就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母需要共同生活满一定年份才形成抚养关系,最后,养父母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可以解除终止,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后不能解除,未形成抚养关系前可以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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