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被对方家暴的证据。
3、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4、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夫妻财产清单证据。
一、起诉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证明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很多类型,如果自己具备一定的证据固定意识,那么取证就比较容易,具体说来可以从如下方面取证或固定证据:
1、发生家暴时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如果去派出所录笔录的也将家暴过程详细陈述记录;也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伤情鉴定,检验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
2、要及时就医检查,并且在就诊记录中写明受伤原因;
3、将家暴过程录音录像拍照,记录下过程;
4、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
5、申请物管、保安、邻居、村委会、居委会出面协调,如果打官司也可以申请他们出庭作证;
6、因家暴受到精神伤害的,找心理咨询师或医院就诊,可以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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