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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自建房?

2021-10-23 来源:步旅网

婚后盖的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也可有所差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并补偿另一方一半价值。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离婚后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分析

婚后盖的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拓展延伸

农村夫妻离婚后自建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农村夫妻离婚后,对于自建房产的归属权如何确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对于自建房产的归属权,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即房屋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投入资金和劳动建造的;其次,房屋登记证明上的产权归属;还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依法进行裁决。此外,还应注意各地的具体地方性规定和政策,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总之,离婚后自建房产的归属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离婚后自建房产的归属权问题涉及多个因素,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实际投入、登记证明等。法院将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裁决,保障女方和子女权益。如双方无法协商,应依法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需留意当地的地方性规定和政策。总之,解决离婚后自建房产归属权问题需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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