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3、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4、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5、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一、由父母出资购房贷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由夫妻双方一方的父母出资进行偿还的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父母明确表示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如何判断父母赠与的财产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