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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回来怎么办

2023-09-18 来源:步旅网

如果夫妻的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破裂的,才可以同意离婚,然后出具离婚判决书。

一、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离婚开庭,法官会询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进行询问的,会询问夫妻之间还是否有感情的存在,毕竟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人民法院经过查明,发现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三、怀孕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怀孕离婚需要的手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离婚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提出离婚请求后,男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男女双方必须对未出生的孩子达成约定,约定孩子出生后由谁进行抚养,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如何支付;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女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女方还在怀孕期间的,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人民法院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感情完全破裂,无修复的可能,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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