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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2021-05-28 来源:步旅网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是:

1、如果是有偿的委托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

2、如果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只需赔偿直接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如果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二、委托人欺骗人怎么办

居间人若欺骗委托人的,委托人可以请求居间人赔偿损失。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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