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
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他们拒绝的话,驾驶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也要求损害赔偿,驾驶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
一、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失怎么赔偿
因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失的,可以恢复原状,折价赔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合格产品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运输人或储存者对此负责,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产品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二、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属于哪一级法院管辖
首先,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2、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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