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恶意转移财产,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罚标准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恶意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是:(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4)其他行为,如转移已有存款。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私自出售房屋。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衍生问题:
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安抗辩权。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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