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受罚、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损失超过5000元、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等。
法律分析
损坏他人机动车,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
公安机关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损坏他人机动车,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车辆的费用及停运损失等。公安机关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数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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