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手段追究无罪人刑事责任;2、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手段包庇有罪人不受追究;3、违法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超期不采取措施;4、作出枉法判决、裁定;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徇私枉法罪的量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对明知无犯罪事实的人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标准有: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量刑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解释中,对立案标准进行了明确,对明知无犯罪事实的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来对其拘留、起诉审判的,或者对有犯罪证据的当事人包庇,不予立案调查,或者立案后采取不当手段干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等。
法律依据
结语
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采取违法手段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采取违法手段包庇使其免于追究刑事责任;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放任不管或违法干预侦查、起诉或审判;4、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或裁定;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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