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三)案外人异议
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对案外人异议进行审查。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纳费用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交纳申请费,所以强制执行费用不可以不交。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四)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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