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是可以拒绝履行的。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一般的合同来说是这样的:在一个双务(双方均负有履行的义务)合同中,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均已届满,如果:(1)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本方可以提出完全的抗辩权(也不履行),(2)另一方当事人不完全履行的,本方可以提出相应的抗辩权(履行与对方履行相对应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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