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即使拾得人已将遗失物转卖给他人,失主仍然能要回,但是应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受让人返还。此外要求返还时还有两种情况:1、拾得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转让遗失物的,此时失主要回遗失物时,需要向受让人支付其购买时所支付的费用;失主支付完这笔费用后,可以向拾得人追偿。2、拾得人是通过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转让遗失物的,此时失主要回遗失物不需要向受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