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变更后,原来的债务应当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变更是合并的,按照规定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是分立的,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名称、住所等形式上的变更,则依然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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