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前放弃继承权需书面表明,继承人如有正当理由可反悔,但遗产处理后则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一旦放弃继承权,就失去继承资格。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的人可以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是无效的,不能再继承遗产。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一旦放弃继承权,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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