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银行开户,经办人不需要承担其责任;而经办人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才是责任的承担主体。 银行对公账户在办理的过程中,为了尽量避免后期产生的责任,尽量勿使用自己作为网银操作员身份,如果只是经办人,没有担任网银操作员或是网银主管或是开通公司账户的其他一些功能,往后该企业出现不良记录或是行为,与经办人都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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