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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二十几天辞职有工资吗

2020-04-13 来源:步旅网

上班20天辞职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一、拖欠工资找哪个单位快速解决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最快解决,首先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劳动者也不用聘请律师代理,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让用工单位支付工资。如果还不支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二、离职后工资故意少发怎么处理

离职后工资故意少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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