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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学的积分要求是什么?

2021-12-03 来源:步旅网

政策规定,积分入学适用于“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须为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东莞市积分入学标准

1、东莞市积分入学没有设定入学分值标准,而是以积分排名的方式入学。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各审核部门根据积分标准,评定申请人积分,并按照当年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属地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录取。其中,被录取到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被录取但未能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需自行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申请入读,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 3、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东莞积分入学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分两档:一档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即每学期2500元/生),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即每学期3000元/生);二档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500元(每学期1750元/生),初中每生每学年4500元(即每学期2250元/生),以上补贴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广州市积分入学条件

各区积分入学条件:天河区:申请积分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12为必须项,后三项至少有一项符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3.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4.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5.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越秀区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1、现居越秀区并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并在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2、在越秀区从事消毒站、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在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3、在越秀区居住并获得 “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荔湾区一、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二、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 截止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已入读小学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范围。海珠区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白云区一、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无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黄埔区一、必须符合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番禺区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其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任意一项目发生在番禺区。二、其随迁子女,即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积分制”转学或插班的申请。增城区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从化区在从化区居住和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今年8月31日止)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不含外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花都区参加花都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1、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2、在我市就业(就业人员须进行就业登记,如需了解可咨询各镇街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创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可咨询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

东莞积分入学申请地证明材料是什么

一、身份证号码、历年劳动合同的电子照片、房地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号、《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并到相应的幼儿园和学校盖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信息并上传相关奖项证书电子照片。《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的电子照片、毕业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合法收养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二、东莞市具体材料和所获积分一览表:表中具体包括:申请人父母在莞的服务年限、居住年限、参保年限、纳税情况、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居所情况、科技获奖情况、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参加社会服务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以及申请人在莞接受教育年限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本方案中的“申请人”(即学生)选取父母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积分,除居所房产信息、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积分项目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海珠区入学积分怎么算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二、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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