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项目包括:
1、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统筹区域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设备所需的费用;
5、不能自理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残疾补贴和一至四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8、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赡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贴;
9、劳动能力鉴定费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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