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先准备好迁入的资料,申请人要提供身份证件和复印件等,被投靠人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二)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请迁入手续;(三)迁入申请书经过(县)局进行审查,市局批准后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