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屋交付后应该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然而,是否包括增值税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增值税是在房屋销售时由买方缴纳,而在房屋交付后,买卖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不应再缴纳增值税。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合同条款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加收增值税。销售不动产,应当由买受方缴纳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以契税名义征收的,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征收。本法未规定的,以合同价款或者国家确定的最低价、限价为计税依据征收契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房产的税款由房产权人缴纳。房产权人可以向承租人、租赁人、使用人收取直接关联的房产税。经营者应当将销售房产的税款列入成本,纳入商品房价。”
因此,房屋交付后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但是否包括增值税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合同条款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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