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优于质押权。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留置权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第四百五十六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