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和合同章当然不一样。
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公章代表单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而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一、公章是否可以随便帮人盖
公章不可以随便帮人盖。公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因此公章不可以随便帮人盖。公章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中国对公章的管理有健全司法管理体系,任何私刻都是违法犯罪的,对于脱离法定主体行为虚构私自刻制的印章,按伪造行为主体的犯罪论处。
公章的作用和意义如下:
1、以公司名义开具介绍信、对外发文、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合同类的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
3、财务会计业务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加盖部门章。
企业公章的使用方法如下:
1、 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合同等,审批部门有权拒印;
2、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需先经部门主管及领导审核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才可盖章,同时需将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备案;
3、 不能使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果工作特殊确实需要加盖公章,需经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开具。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
二、关于劳动合同盖章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签订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部门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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