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违反公司的规章被单位开除,如果是国有企业在册职工,是会记入档案的;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只会记录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中,一般不会记录在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中。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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