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但是举报范围必须是规定的。为有效打击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将公民举报的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线索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交通运输行业中采取打、砸、上路拦截等非法手段打击竞争对手,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废品回收、二手机动车和二手手机交易、机动车维修、典当等行业中采取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各种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垄断、控制以上行业、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控制河沙及矿产开采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在工程建设、拍卖行业中非法控制招投标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非法垄断、控制文化市场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商品批发行业中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及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在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用(收)人搬迁,以及违反规定强制拆除被征用(收)人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在相关领域从事洗钱、放高利贷等经济犯罪行为。
(九)在以上重点行业、领域暴力抗法;在其他相关行业和领域中为经营者“非法追数”或提供“非法庇护”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四条 举报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并经查实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违反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违反竞争法、知识产权、打击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市场监管其他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五)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立案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要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并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匿名举报奖励发放的特别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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