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后关于变更股东责任承担的规定是如果当事人对此不知情的话,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受让股东如果知道转让股东的出资存在着问题,甚至有抽头部分出资额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而且受让股东还需要连带补足出资额。
受让股东不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的,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不跟转让股东连带承担),受让股东明知转让股东瑕疵出资事实仍然受让股权的,须连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并且受让股东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后无权向转让股东追偿(无追偿权的连带,不真正连带责任)。
一、抽逃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
1、股东把出资款项转到了公司对应账户进行了验资之后,又将该资金转出来的。
2、以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将其对公司的出资款项转出的。
3、通过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方式,虚增公司利润从而进行分配的。
4、利用一些关联性的交易,将出资转出的。
5、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有其他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二、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还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可能仍然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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