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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离婚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2020-05-20 来源:步旅网

1、离婚协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2、注意事项:

(1)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2)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3)第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手写离婚协议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手写的是有效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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