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非遗嘱或合同中规定),个人投资所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 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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