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下判决书的时间一般根据以下几种情形确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审结。当庭宣判的,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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