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的需要,建立的以专业技术为标准评定的等级职务。
一般情况下,专业技术职务可以根据行业的不同分为几大类别,例如医疗系统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教师系统的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工程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政工系列的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政工师等。由于我国的行业类别非常多,能够参与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有很多,所以一般意义上来讲,在日常工作中主要区分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只有特定情况才把其类别说出来。
职称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
2、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认定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存档证明或委托函一份(档案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存档证明,档案不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综上所述,专业技术职务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可按试行条例的规定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目前只针对国家未开始组织统一考试的系列。
【法律依据】: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第六条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各地区、各部门要清理检查首次评聘工作中制定下发的文件,对于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和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的有关文件(含实施意见或细则),一律停止执行。今后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国家教委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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