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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何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2020-05-01 来源:步旅网

本文讲述了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两岁以下通常会获得抚养权。而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则需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在抚养权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等因素来判断。此外,如果确定一方有暴力或虐待行为,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对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无效,则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建议孩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女方在两岁以下,法院通常会倾向于支持女方的请求,除非女方有无法治愈的疾病、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没有抚养能力等特殊情况。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离婚诉讼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来决定,若女方在两岁以下,男方通常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征求其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此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经济、道德等方面,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若确定一方有暴力或虐待行为,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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