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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讨回农民工工资的方法

2021-01-25 来源:步旅网

拖欠工资,员工可投诉劳动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一次性临时劳动或完成具体工作后应立即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违规者需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被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争议可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各种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1、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拒不支付,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维权途径多样,单位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一次性工作完成后即应发放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如有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可责令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支付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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