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应该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去做伤残鉴定。因事故产生损伤可能导致伤者有并发症和后遗症,做伤残鉴定的时间需要根据身体恢复情况和治疗情况决定。
一、交通事故什么时候伤残鉴定呢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伤情鉴定不及时的后果是什么
伤情鉴定不及时的后果如下:
1、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鉴定结果,事后的赔偿等问题,但也不意味着受伤后马上安排司法机构来做伤情鉴定,还是要以救助为首要原则;
2、如果原发性的损伤可以立即做鉴定,如果是事后并发症,可以等稳定了再做。
一、轻伤残鉴定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受伤的当事人和鉴定所的有关鉴定人员积极配鉴定过程;
2、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是不能够瞎编乱造做虚假提供假材料;
3、出现本次事故的当事人是不能够私自去变更法医鉴定书的内容的;
4、出现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能够去申请经过当事人和鉴定人员已经协商好去的公安局或者司法机关。
二、轻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
2、医疗诊断证明书;
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
4、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综上所述,伤情鉴定不及时的后果包括影响到最终的鉴定结果,事后的赔偿等问题,进行轻伤残程序的鉴定时,需要以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的结束为准则,如果治疗没有结束的话,如果在因为双方调解的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情况下,被评定人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这些相关的情况。
三、无锡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多久可以拿到,不服结果怎么办
伤残鉴定结果从接受到出具鉴定报告,一般不超过15天,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为了保证交通事故能够尽快解决,重内新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重新鉴定的,可以容有原来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伤情稳定、功能稳定,不再有反复就可以出具鉴定,鉴定很短时间就可以出具。
伤情鉴定,牵涉功能障碍情况的,在较短时间功能会严重障碍,随着时间的延长、治疗和锻炼,有的功能情况可以恢复,短时间出具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是不正确的。
从医学角度上来说,一般是三个月以后基本稳定,功能情况也趋于稳定,有些关节功能情况的鉴定、­脑损伤后遗症的鉴定等等短时间鉴定是不能出具的,是在三个月以后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时间更长。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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