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属于发票信息有错误,严格来说是需要退回重新开具的。发票的备注栏写错了,是不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和报税的,但有可能会影响或涉及到双方的账务处理或商务以及法律关系。如果有误,可以请追回然后重开,否则,购买方是有权拒收。
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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