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房产赠与的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如下:(特别声明:此处,准确的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海口市政务中心、房产局等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注意政府对这些内容的更新)
一、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需事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公证处收费办理);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1)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赠与还需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赠与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共有人委托书;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
(2)若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交共有权人书面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委托评估→申报纳税→受理→审核→核准→登记发证
三、收费标准(《琼发改价管[2003]243号》、《计价格[2002]595号》、《琼价费字[1993]334号》)
(一)交易手续费: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对象
1、新建商品房
2.5元∕㎡由转让方承担
2、存量住房
5元∕㎡双方各承担50%
3、新建工业住房
3元∕㎡由转让方承担
4、存量工业住房
6元∕㎡双方各承担50%
5、新建写字楼
4元∕㎡由转让方承担
6、存量写字楼
8元∕㎡双方各承担50%
7、新建商业用房
5元∕㎡由转让方承担
8、存量商业用房
10元∕㎡双方各承担50%
9、属处置积压房地产、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房改房的减半计收。按平方米收取
(二)房屋权属登记收费
l、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宗;
2、房屋共有权证10元/本;
3、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150平方米以下150元/宗;151—500平方米300元/宗;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1001-2000平方米900元/宗;2001—5000平方米1500元/宗;5001—10000平方米2500元/宗;10001平方米以上4000元/宗;
(三)房产档案保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
1、1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收费30元;
2、5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收费10-50元;
3、5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100元;
4、1000平方米以上至5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200元;
5、5000平方米以上至10000平方米的一次性收费250元;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300元一次性收取。
(四)印花税(由受赠人交纳),按国家标准。
(五)契税:由受赠方交纳
按房产交易额的1.5%或3%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受赠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取证,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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