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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和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0-02-01 来源:步旅网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如下: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资助未经扶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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