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给付义务的一方还是需要支付二孩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以后, 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但是如果是抚养方的新伴侣愿意承担孩子抚养费的情况,给付义务方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数额。【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6条第1款第2款,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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