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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什么条款的效力

2020-01-05 来源:步旅网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是独立存在的,是有效的。只要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争议方可以依据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选择法院或商事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后果是:
1、合同双方应当返还因合同产生的相关财产,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3、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被撤销、被认定无效,且造成对方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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