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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2021-09-12 来源:步旅网

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没有起诉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们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说,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起诉时,离婚协议书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对原有的离婚协议书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协议书是电子版还是纸质协议

离婚协议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是有范本供参考,双方签字生效,对方不承认就属于违法。

离婚协议书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现场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已经办理完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就是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常见后悔离婚的问题有哪些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重新分割,分以下四种情况: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的。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以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申请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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