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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2024-02-03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房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

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得抵押;

2、宅基地、幼儿园或医疗机构等公益性的组织抵押;

3、所有权、使用权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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