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欠工程款多长时间不能起诉,法律怎么规定

2024-03-29 来源:步旅网

拖欠工程款只要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就可以起诉。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欠工程款多长时间不能起诉,法律如何规定?

一、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1、工程款拖欠三年可以起诉,具体起诉的方法如下:(1)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6)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事纠纷不赔偿如何处理1、民事起诉胜诉后,被告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2、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也会终止执行;3、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4、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

法律如何规定欠工程款多长时间不起诉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工程款拖欠,只要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就可以起诉,当事人起诉的,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欠工程款三个月能不能起诉,怎么规定

欠工程款三个月可以起诉。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你好,向法院起诉欠工程款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工程款拖欠纠纷的一般三至六个月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的,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在哪里起诉欠工程款,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欠款应该找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处理纠纷,那就按合同约定的法院起诉。工程欠款纠纷为一般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献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