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对没有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是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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