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要申请办理建设许可的证的。
第十条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1、村民建房在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城建站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村委会负责人、乡镇城建站负责人和国土所负责人、包村干部现场核定放线。
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村民建房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村民建房审批后的管理要进一步强化,乡镇城建站要与建房户签订建房协议书,强化各方责任。
3、各村应加强村民建房的日常监管,发现违规建设要迅速劝阻,并立即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城建站、国土所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划建房的不予验收,不得换发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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