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员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高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文章还提到用人单位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根据情况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包括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赔偿金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等。这些法律后果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48条、第82条、第87条中找到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高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被辞退),根据情况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是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
二是依法支付赔偿金;
三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辞退员工的)。
见《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48条、第82条、第87条规定。
结语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被用人单位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高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48条、第82条、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或赔偿金。因此,员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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