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业务员差旅费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才有效;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粘贴好后请仔细核对金额,票据金额与填写金额不符,财务不予报销。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10、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止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第一条 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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